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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送法进社区,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

2006-12-08 09:54浏览数:70

  2006年12月7日上午,由本所十三位律师及助理组成的律师团来到新世界花园小区,举行了以“律师送法进社区,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本所执行主任沈兴政律师为到会的业主们讲解了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他从“人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重要表现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对等和对价关系”讲起,有针对性地宣传了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律师团分成六个组分别接受了小区业主针对个案问题的现场法律咨询。在咨询活动中,律师们就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个案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引导。此次活动得到了天津市及和平区司法局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