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君汇王慧律师应邀为天津市肢残人协会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普法讲座2023-08-21 16:54浏览数:33次
在全国肢体残疾人活动日到来之际,8月10日下午,王慧律师应邀来到津湾广场小剧院为天津市肢体残疾人协会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题普法讲座。市残联二级巡视员王秋菊同志、市残联维权部领导、市、区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副主席以及残疾人朋友、志愿者等总计70余人参加了活动。 王慧律师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诞生过程切入,为大家介绍了这部法律制定的背景、历程、立法目的等,通过对比《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进步意义和时代价值。随后,王慧律师为大家逐条讲解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要条款,围绕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做了重点梳理。最后,王慧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对新法中引入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做了重点说明。讲座结束后,王慧律师现场解答了残疾人朋友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了残疾人朋友的一致好评。 王慧律师始终致力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深耕残障法领域研究,受聘担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多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过程中,王慧律师先后针对法律的内部征求意见稿、法律草案一审稿、二审稿提出多条建议,部分建议在法律中得到体现。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立法,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制度机制作出了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