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券违约事件了解债券(一):种类及概念2020-11-18 11:05作者:债券业务研究中心浏览数:371次
自2014年首支债券产品发生违约事件以来,债券违约时有发生。自2019年以来,债券违约数量急剧增加,从早期的民营企业、非上市公司违约为主,发展到国有企业、城投企业、上市公司违约,违约债券数量和金额大幅增长。 尤其是近几年的“超日债”“五洋债”“海航债”维权事件,迅速使债券市场出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目。关注债市的朋友应当了解到10月份的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未到期直接破产了,实控人为沈阳市人民政府;11月份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多笔违约,实控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 上述事件的发酵迅速超出了资本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们摘录了2020年违约的多笔债券的基本情况,就此对债券的种类和概念作一下基本的介绍。 以上述债券信息中, 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券类型包括了: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现行的债券种类包括: 国债: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又叫市政债券。 金融债券: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 企业债券:由企业发行的债券。 国际债券:国外各种机构发行的债券。 目前,我国主流的债券包括: 国债:中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 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政府公开发⾏的⼀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发行业务规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地方政府债券公开承销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以下统称发行系统)开展。 债券额度如何来?一句话:“自下而上申请 自上而下分配”。一般由各市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融资需求向省财政厅申请额度 省财政厅汇总全省的情况后向财政部申请全年的发债额度。财政部根据各省的项目情况、财政情况、经济情况等各项因素汇总后,审批该省的全年发债额度;省财政厅拿到全年额度后,再根据各市县的财政情况及项目情况,向各市县分配额度。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依法发行的债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一般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主要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私募债,是指以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不设行政许可。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都属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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