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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喜与忧

2017-02-24 15:55作者:郭菲浏览数:305

摘要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国际贸易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本文中,笔者从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入手,由此引出目前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问题及法律风险,最后提出对策办法,以进一步促进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国际电子商务在全球迅猛发展。据商务部统计,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5.88亿万人民币,增长32.8%,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的增幅达30%以上,而到2012年,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8.1万亿,增长27.9%,其中跨境贸易也有了新的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跨境电子商务国家之一。


跨境电子商务较传统跨境业务来说,主要由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支付等业务,并完成跨境物流配送商品的一种商务活动。跨境电子商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节约了交易成本,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跨境消费需求。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合理增加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促进企业和外贸转型升级;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由此,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6月16日作出《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为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提出几点意见。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在上述背景下,地方政府利用各自资源、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各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针对支付问题、通关问题、物流运输、交易信用,提高技术、管理等配套措施。天津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面临机遇与挑战。除天津本身地理优势外,2008年3月,滨海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级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聚集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中国面积最大、开放度最高的保税港区,随着天津自贸区的成立与发展,也为天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先决条件和有利的条件。


二、面临问题及法律风险

“跨境电子商务在迅速发展后,开始面临着诸如包括新业态形成带来法律法规的滞后,贸易和通关便利化受阻、邮递个人物品的总量限制、商业数据的保密等问题的制约。”中国网库王海波先生认为。不少电商企业负责人也提出,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相关政策不明朗、法律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支付结售汇较难、仿冒货等知识产权纠纷难于管理和处理等问题。


此外,据相关报道,另有电商企业代表提出,跨境电商发展的阻力还体现在,对邮递物品的定性直接影响税费征收,如何定性、减少灰色地带成为难点;物流碎片化,使得以前一张报关单承载一定数量集装箱,变为现在的一个小包裹,件数急剧增多,加大了管理的难度。此外,一些生产商和贸易商的转型不同步,也制约了跨境电商的发展。找不到好的品类和供应商,是跨境电商的苦恼。网上外贸打破了传统外贸靠跑量盈利的路子,但面对每张只有500件、1000件的订单,很难找工厂生产,“新的贸易方式和传统的生产理念没接轨。”


“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来说,汇率风险、关税预支风险、诚信风险及支付风险成为他们的四大挑战。”亿赞普科技公司董事长罗峰说。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与立法层面的监管尚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身份管理、支付方式、用户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争议解决等法律法规建设有待进一步研究制定。无纸通关后,海关电子数据法律效力尚未有明确定义,同时国家对于一些海外代购等不合规的后续处理,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以一个非典型跨境电子商务真实案例来说,笔者曾经代理一家澳大利亚公司,该公司通过线上采购,向中国企业购买了服饰制品,并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了采购款项。因对预付款金额和第三方介入等其他原因,双方产生了争议。该公司委托我们代为跨境处理追索欠款相关事宜。在案件分析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网络非实名制对交易主体的确认、各方电子签章与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的不一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汇率兑付因约定不明造成的实际采购款的数额争议、纠纷适用的法律及管辖均存在问题。案件最终以律师函件与沟通协商,调解解决。


三、解决措施及发展趋势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发展与不断出现的问题,虽然在立法层面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保护与制约有一定滞后,但各部门也在出台相关措施,从政策层面给与企业法律支持。2013年2月7日,国家税务局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范了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并表明在一定条件下可开具电子发票,这一办法的出台,给广大电商企业带来了莫大的便利;2012年3月12日,商务部出台《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其充分认识到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开展外贸的重要意义,也将时刻支持和监督电子商务平台的跨境贸易。2014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明确。


除了加快跨境服务立法外,对跨境服务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当从技术上、从银行、税务、外管局联合管理上,完善跨境支付模式、海关监管模式、国际物流模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升级清关流程和清关的IT系统,通过新技术了解企业出货情况,企业诚信评级接口提供到银行,商业银行基于这些接口可以给企业提供贷款;针对关税预支的问题,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比如在东盟、中亚、拉美,部署保税仓,规避关税预支的风险。


综上,跨境电子商务目前虽面临很多问题,但已实现了稳步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在迅速崛起,他们通过新技术营销手段、低成本运营和快速的经营周转实现资金的迅速积累,正在扩大跨境电商市场占有率。跨境电商的规模化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迅速把握全球商机、快速融入全球化市场的捷径,越来越多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个人创业者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产业视为创业良机,并快速完成从无到有的商业积累,不断扩大行业队伍。


天津拥有良好的地域优势、政策优势与创业环境。因此,在未来的几年中,天津会孕育发展起一大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这些企业将会成为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力军。作为法律人,应当意识到新的讯息科技带给我们新的法律服务业务及服务机会,我们应当充分把握时代背景、运用法律技能,在现有法律环境下,提升法律服务领域空间及业务知识储备。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在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过程中,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王外连、王明宇、刘叔贞《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及建议》
陈云波《在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下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探讨》
曹淑艳、李振欣《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模式研究》
程路天《跨境电子商务小额贸易发展问题及对策》
王立岩《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势及趋势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