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霍刚 |
职务:专职律师/合伙人 职称:一级律师 |
电话:27305678-8108 |
邮箱:huolvshi@163.com |
业务领域:商业诉讼和仲裁、建筑工程、金融、公司和投资类法律事务 |
教育背景: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
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执业经历:
执业33年,擅长处理工程建设、金融市场风险业务纠纷(包括股票质押回购和私募基金等),以及为政府地方专项债提供法律服务,在商事诉讼和仲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执业期间曾在《天津律师》、《中国律师》杂志中发表过多篇律师专业论文及翻译文章,出版了五本律师专业图书:《律师行管理》、《客户维护》、《资深律师谈出庭经验和办案技巧》、《律师代理意见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律师办公备忘录、法律建议书、律师函》。
2010 年担任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委会法律顾问工作,2012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首席法律顾问,处理大型体育项目相关法律事务;2012年担任天津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协助建设方采用BT模式完成建设项目;2013年担任中铁18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处理科威特SABAH AL-AHMED 城住房项目承包协议纠纷案,获胜诉裁决;2014年代理该集团处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雅安云桂大格山隧道工程建设纠纷案,采用先予执行措施,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妥善处理和维护了施工队及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霍律师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的股票质押回购、私募基金、融资保理纠纷和政府专项债提供咨询及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曾任第六届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天津政府法制智库专家;
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天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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